问题:合同的副本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答案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:“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。”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的规定:“第十—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,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置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,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,仅备存查的兔贴印花。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,应另贴印花。”
同时依据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》(国税地字〔1988〕25号):“12.什么是副本视同正本使用?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,而以副本代替的,即为副本视正本使用,应另贴印花。”
公司电话:0891-6364545 6364595
公司手机:13308991861 18989004455 13989998429
公司邮箱:648014072@qq.com
公司地址:拉萨市城关区红旗西路六号宝发小区
备 案 号:藏ICP备11000114号-1 公安备案号:54010202000079
扫一扫关注德威财税
扫一扫免费咨询